“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小兄弟,你看看,这个人嘛,无碌则无禄,你再这样混天潦日下去,怕是要出大事哟。”
傍晚时分,左手提溜着一袋馒头,双手还拿着几个有虫眼的土豆的王一师正准备回百米之外的出租房,却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老头撞上了。王某人本来还以为这老家伙是想讹诈点钱财,正惴惴不安之际,这老头竟然开始白话开了。
[没想到还是个有点墨水的主儿。]王某人心下一松,这才把视线从土豆上的虫洞转移到了面前人身上。
油光水亮的大皮鞋,小腿无肉,大腿无毛,下半身套着一个大裤衩子,再往上是笔挺端正的浅灰色中山装,还是那种四个小口袋的,左胸口袋别着根钢笔,留一缕山羊胡,精瘦的老脸上眼窝深陷,面色却出奇的红润,头顶不合时宜地带着一个黑色瓜皮帽。
嘶,这老家伙怎么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莫不是偷了护士的粉底,主治医师的皮鞋?
王一师感到一阵蛋疼,本来想顺手把沾着泥土的三个土豆扔进馒头袋子的王某人犹豫了一下,他虽然不在乎脏净,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什么叫卫生。王一师撑开了馒头袋子,“老人家,多久没吃饭了?”
“唔。”老头也不客气,伸出自己都快成瘦成树枝一样的手指,从王一峰袋子里拈了一个,在鼻子下闻了闻,然后把馒头揣大裤衩兜里了。
这老头儿不像是个穷人啊,王一师眼睛一凝,刚刚这个老家伙伸手的时候,王一师发现这货手指甲不仅仅修剪地很圆润,指缝里甚至一点污秽都没有,再看看自己指缝中的淡淡黑色污迹,不由地皱了皱眉头。
[想来也是刚刚走失不久的病人,家庭条件优渥得紧,一会儿就有家属来找了呢?]想到这里,王某人又把恻隐之心收了回去,[丫丫个呸的,还想着带这老头吃顿好的,指不定自己眼中的大餐人还看不上呢。]
念及于此,王某人也没和这疑是富贵人家的精神病人纠缠下去的心思了。他不想攀什么高枝儿,更不想凭空惹什么麻烦。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大型医院,这老头能跑这来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事。
“老爷子,还要不?不要我可走了。”王峰把撑开的袋子对着老头比了比,看其没有明显的反应,于是绕了个圈,缓步从这老头身边走开了。
大概走出了五十来米,王一师回了回头,发现那个老头还在原地直愣愣地站着,不由叹了一口气,怕是这老头年纪太大,迷路了吧。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一种王一师不太愿意去回想的可能:在殡仪馆前遇到老人——这种事情虽然对别人来说可能比较少见,但是对王一师来说,还真不算太过罕见。
王一师见过的这些独身老人,无一例外,不久之后都在那家殡仪馆走完了最后的人生里程,有时候让王某人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瘟神。
顺手把土豆扔进馒头袋子里,王一师苦笑地看了看自己身旁的建筑——w市殡仪馆,然后紧跑两步,向自己租赁的小屋跑去了。
王一师这倒霉孩子在w市的落脚点,就是这个殡仪馆附近的房屋。
至于为啥王一师会住在这里,当然是因为刚毕业那会囊中羞涩的权宜之计。一厅四室还带个小院子,只有年2k的房租,在这个寸土寸金的二线城市,简直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
当然,这里除了毗邻殡仪馆的坏处外,偏僻的城郊也离王一师赚钱的地方远了点。只是住习惯了,手头有了点小钱的王某人也不想再乱搬家了。毕竟老话说得好,搬三次家等于失一次火嘛。
“你家在火葬场!”
“你家才特么在火葬场!”
这句骂人话对王某人来说,从来就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即使是在自己的老家s市,王某人这倒霉孩子的家也是毗邻火葬场的…
久而久之,普通人避之不及的垃圾地段,反而是王某人相当有认同感的地方。毕竟人死万事空,活人却总不能没有安家的地儿,寸土寸金,火葬场旁边也得有活人住呀。
自小生活在殡仪馆的王一师,遇到要寿终正寝的老人来看看自己最后的归途,这种事情可能只是巧合,也许是冥冥中的预告,谁也说不明白。
王一师的父母是普通的企业职工,当年单位分发房子的时候,那个偏远的地儿还不是殡仪馆呢。
后来城市扩建,原本位于城西偏远地点的火葬场,被迫搬离了繁华的市区,挑中了王一师父母所在的单位楼。
对于即将变成殡仪馆邻居的既定事实,和王家一起居住的邻居自然是能搬迁的就搬迁了,恰好这时王一师的爷爷被监测出肠癌,老人有病自然是要优先救人的,单位下发的搬迁补偿款自然就用到了老人治病上。
再后来,王一师就出生了,又是一阵手忙脚乱,一来二去,单元房就剩了王家一户,成了唯一与殡仪馆相邻的住户。
王一师就是在殡仪馆附近长大的,孤僻的生活环境对他的成长其实影响很深远,孟母三迁的故事当然是有道理的,当然这都是闲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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