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八年。
潭州城。
城东黑龙潭大酒店的门外,有一个铺着大理石的广场。
每到傍晚时分,当酒店门前的七十二盏羊角风灯点亮,当跳广场舞的女士们开始扭动身躯,这广场立刻就会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晚上,这广场比以往还要热闹三点四五倍。
因为就在今天,这广场上忽然来了一个乐队。
在这个乐队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挂着一张很大的红色广告布,上面写着一行大字——尖峰寨山贼乐队巡回演唱会潭州站。
这山贼乐队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将这一带的闲人都吸引了过来。
这个时候,舞台上有一个把头发染得通红、穿得不伦不类的小伙子正在唱着当红明星的情歌。
他已一连唱了三首歌,还时不时地大喊:“这边的朋友,跟着我的节奏嗨起来;那边的朋友,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
但舞台下的观众却没有一个人鸟他。
因为这个人唱得一点都不好听,哼哼唧唧的,就跟蚊子叫完全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唱法,即使再唱八首歌,也让人听得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觉得还不如去看广场舞。
舞台上的演出虽然谈不上精彩,但舞台下的人们却还在继续围观。
他们围观,也只不过是他们很无聊。
杜沉非现在也很无聊,于是,他也加入了围观的人群。
但他和别人不一样。
即使是这么乏味的演唱会,他的脸上也带着笑意,似乎觉得非常满意,听得是相当过瘾。
因为他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出。
一听到舞台上那小伙子在死气沉沉的歌声中忽然来一个高音的时候,杜沉非就已经在忍不住大声叫好。
一听到这个叫好声,那些围观者的目光,便都朝杜沉非看了过来。
杜沉非也是一个小伙子。
这时,他正站在一盏明亮的风灯下。
他长得虽然并不是特别好看,但也绝不会有人觉得他难看。
杜沉非站在人群中,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又似乎是一个颇为特别的人。
无论如何,他的眉毛,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眉毛,都至少要黑三点四五倍。
他的眼睛,也比这广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至少要亮三点四五倍。
这样的一双眼睛,即使是年过八十三岁、已卧病在床八年零三个月的人,也一定能够从这一双眼睛里看到希望。
杜沉非身上,显而易见的特别之处,是他穿的衣服。
他的衣服,虽然洗得很干净,但却不多不少正好打了三百八十一个补丁。
一看到他身上的这件衣服,所有人都鄙夷地撇了撇嘴。
这些围观的人,似乎日子都过得还挺滋润,没有人穿着打补丁的衣服。
一听到这种叫好声,杜沉非身畔,一个在四月份就光着膀子摆酷、手臂上还刺着“我是一坨屎”的非主流大叔,一面冷笑,一面大声向他身旁三十八岁的马子说:“这乡巴佬,一定是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穿得跟捡垃圾似的,还一惊一乍,站在他旁边,老子都觉得丢脸。”
这女人显然刚被非主流大叔搞到手,因为这个时候,他们看起来很亲密。
这女人斜着一双桃花眼,看了看杜沉非,然后又将擦满了脂粉的头倚在非主流大叔的肩上,娇滴滴说:“这人应该是一个乞丐吧!”
他们说话的声音,足足有九十三分贝。
他们并不担心自己所说的话会被杜沉非听到,他们没有将一个穷成这幅模样的人放在眼里。
杜沉非听到了他们的话。
他知道,自己可能是一个乡巴佬,但却并不是乞丐。
乞丐的脸一定不会洗得这么干净,发型也不可能梳得这么整齐。
杜沉非的脸皮并不太厚,所以,一听到这话,他的脸虽然还没有红,但却已经在开始发热。
当他看到在场的每个人都穿得比自己要好的时候,他的脸比刚才又热了一点三八度。
他已准备离开这个地方,因为他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地方。
所有人都把你当成乡巴佬与乞丐的地方,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
但正在他准备开溜的时候,却有一个染着黄头发、戴着大耳环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这人的手中,端着一个铜盆。
铜盆中,躺着二十三锭散碎银子。
杜沉非看得出来,这人一定是山贼乐队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这乐队的老板。
这位老板晃动着盆子,让盆子里的铜钱发出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响,才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杜沉非:“山在西来水在东,江水涛涛南北通,人在江湖是朋友,五湖四海常相逢。这位老板,一看就是有钱任性的大老板,既然觉得我们山贼乐队的歌星唱得很牛逼,看得也很过瘾,就请多多关照,高抬贵手。来!银两铜钱都是钱,一车黄金不嫌多,一个铜板不嫌少……”
向一个形如乞丐的人要赏钱,在很多人看来,这老板的脑子一定是被水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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