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日倾西斜,在一大片坟墓地北边,有一个条干涸的小溪,溪南有一座不知名的小村子。村子前排第一家旧石院子,就是叶良辰的家。
此时,十六岁的叶良辰正躺在旧木板床上,肚子饿得咕咕叫。百无聊赖之际,他注意到墙角有一个老鼠洞,产生了一个念头:洞内会不会有老鼠偷藏的粮食,于是他急忙爬起来,趴到墙角,撅着屁股去抠老鼠洞。
就在这时,屋内的光线陡然黯淡,一个人站到门口:“小良子,你趴墙角扣什么?”
叶良辰像被踩到尾巴一样,猛地跳了起来,转身看见一个红光满面的胖妇人,她的手中还端着一碗饺子。
“没,没干啥。”叶良辰窘迫地说道:“二婶,没逢年没过节你怎么突然送饺子过来?”
“陆延回来探家,还带着三个师兄妹一起来游玩。”妇人脸上笑开了花,道:“我特意包了肉饺子,他们没吃完,就给你送来一碗。”
闻声,叶良辰心中咯噔一下,愣了半晌,道:“陆延弟回来了?我去看看!”
妇人急忙放下碗,一把拉住叶良辰,道:“他们都是仙人,咱们只不过是粗俗的农家人,你去瞎凑啥热闹?你这一身穷酸,去了不是给延儿丢脸吗?”
仿佛迎头被泼一盆冷水,叶良辰一下懵了。
“好了,我先回去了。”说着,妇人便乐乐呵呵地离开了。
人武殿,是一座海市蜃楼般奢华的梦。对于一个村野的孩子来说,这个梦是不应该做的。
但是,它却成了叶良辰的心结,他为此几乎魔怔了。
这事要从八年前说起。
叶良辰八岁的时候,是村中的孩子王,虽然穷了点,可他的童年却过得很快乐。那时,他最忠诚的一个小跟班叫陆延,是一个七岁的小胖子,对他言听计从,他说什么陆延就干什么,他去哪陆延就像小尾巴一样跟他去哪。
叶良辰长得俊俏又聪明,而陆延又胖又木讷,成天只会“三哥、三哥”地跟在他身后。在村民的眼里,陆延比他差太多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却恰恰相反。
在几十里外的镇中,有一座人武殿的选拔楼,楼内有一块灵石,凡是将手放在灵石上,灵石放出耀眼灵光的,便是拥有“源火”之人,亦是人武殿要选择的弟子。
苍天和叶良辰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陆延竟是镇中第一个“点亮”灵石的人!
这是爆炸性事件。
那场面让叶良辰一辈子都记忆犹新。
当时,全镇大街小巷都在议论、艳羡陆家的小胖子,鞭炮在选拔楼前放了三天,到处张灯结彩,镇上比过年还热闹。所有费用由镇长一个人包了,为了认陆延当干儿子,他还大摆三天筵席,最后花了大量金币,专门为陆延买了辆崭新的马车,护送他去千里之外的人武殿。
“小尾巴”陆延一朝成为人中龙凤,而叶良辰还是泥土中打滚的村野小子。这事对叶良辰打击太大了,他从此结下了心结。不仅他是如此,连他爷爷心中也留下遗憾。
四年后,他十二岁,爷爷叶彦九临终前还在念叨着:“我家小三子,样样都比别的孩子好,怎么就点不亮那块破石头?”
又过四年,他十六岁,已从当初那个人见人爱、俊俏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人人讨厌、面黄肌瘦的小痞子。他成天坑蒙拐骗,好不容易攒点钱,全送给了选拔楼。前前后后他已失败八次了,但他还是不肯认命。
愣了好久,叶良辰端起那只碗就要往地上摔,但是,他最终没舍得。
“让爷爷先吃吧。”他咽了咽口水,端着碗去了堂屋。
死人不可能真的吃东西,这只是孝敬先人的一种方式。
叶良辰的家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一共两间房子,堂屋和东屋,全是泥草房子。堂屋的屋顶坍塌一半,只有一小部分不露雨,屋内放一张破旧的灵桌。灵桌上有一幅叶彦九的遗像,由于没钱请画匠,叶良辰就亲自画,原来一个清瘦、顺眼的老头,愣是被他画成一个面目可憎的老鬼。
桌子上放着一只旧木箱子,箱子里放着一柄精钢铸造的砍刀,是爷爷的遗物。
叶彦九年轻是时候,是十里八村赫赫有名的大痞子,人称“凶刀彦老狗”,连镇里最威猛的侍卫都不敢和他较狠。曾听村民讲,村里的一家姑娘被土匪抢去了,谁都不敢去救,只就叶彦九一个人提着钢刀去了。结果,十几个土匪被砍翻,土匪头子的脑壳都被剁下来。但是由于太过血腥,那姑娘虽被救,但吓成了傻子。英雄没做成,他还落了个“疯狗”的名声。
后来,叶彦九离开村子,混进了军队。二十年后,他失去一条左臂,抱着一个婴儿,回到了村子,他将钢刀锁起来,只拿出过一次。
至于这二十年发生了什么,他谁都没有说,包括叶良辰。
故而,直到叶彦九死去,叶良辰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将饺子放到桌上,叶良辰就急不可耐地走出院子,站在门口的一棵老槐树下。他心想,陆延带着师兄妹来这穷乡僻壤游玩,总不能待在家里吧?既然二婶不让去,他就站在门口等,总能一睹其“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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